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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鞍山市城区集中供热率将达91%

    发布时间:2012/09/26

        近日,从鞍山市供暖办获悉,今年鞍山市城区集中供热率将达91%,各项供暖维修改造将在10月15日结束;对于供暖期居民室温低于18摄氏度的,一经查实予以退费。
      集中供热率将达到91%
       截至2011年底,鞍山市城区共有40家供暖单位,供暖面积53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90%。通过取缔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等办法,到今年10月末,鞍山市城区供暖单位将减少到35家,供暖面积将达到58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将达到91%。城区内供暖主要以锅炉房、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利用三种方式为主,其中锅炉供暖面积4880万平方米,余热水供暖面积39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暖面积530万平方米。全市7家大型专业化供暖单位的供暖面积为50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暖面积的86.2%。36家供暖单位中有15家国有企业,供暖面积3880万平方米,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65%。
      今年鞍山市应收采暖费总额为14.4亿元,截至9月21日,实际收缴11.5亿元,综合收缴率为80%,与去年同期比持平。全市供暖单位计划用煤量为150万吨,目前,各供暖单位冬季供暖煤炭储备71万吨,占冬季供暖应储煤量的46.7%,与去年同期比持平,计划供暖前达到应煤量的60%。
      维修改造10月15日结束
       自2009年以来,鞍山市已累计投资18.4亿元,建设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11座,安装80吨(58MW)及以上锅炉20台,40吨(29 MW)4台,新增供热能力2200万平方米,取缔14MW及以下锅炉房36座,锅炉58台。
      今年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鞍山市经过反复对新增供暖面积数量进行核实,对年初制定的新建、扩建热源工程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今年扩建了灵山南、越岭路及大屯临时锅炉房,满足城区内新增50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用热需求。启动、推进新越岭路(原越岭路锅炉房迁移)、鞍山城、大孤山、大屯、千山、灵山北等锅炉房场址拆动迁、排迁以及项目立项、环评、设计等工作。今年共安装锅炉4台,新增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目前,千峰供暖公司和立达供暖公司正在加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今年全市各供暖单位共计投入维修、改造资金1.35亿元,维修改造锅炉81台,更新改造管网44千米。目前,维修改造工作已完成近90%,全部工作将在10月15日前结束。
       室温低于18摄氏度退费
       18摄氏度,仍然是今年供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的底线,为确保达到市政府提出的这一标准,市房产局、供暖办等相关部门督促供暖单位保证冬季供暖煤炭储备,杜绝使用劣质煤炭。市供暖办开通供暖投诉热线95105151,及时受理和解决热用户反映的供暖问题。供暖期前,市供暖办将在媒体上发布全市各供暖单位报修、投诉电话,便于居民报修;采暖期开始后,要求鞍钢、北美、千峰、立达等大型供暖单位派驻代表进驻供暖办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问题。
      今年,鞍山市供暖办进一步完善了供回水温度监控系统,对各锅炉房实施24小时水温动态远程监控,更加科学合理地监管供暖系统运行。严格采暖费退费制度,对因供暖问题导致的室温不达标的用户,按规定标准退返采暖费。督促供暖单位,全力做好回迁小区供暖上网配套工作,保证居民按时回迁和冬季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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