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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供热纳入规划项目审批要件 没有供暖热源不得建房

发布时间:2011/11/01

  生活报11月1日讯 新建住宅因开发商未与供热企业办理并网手续,导致住宅楼没有热源无法供暖,这种现象成为哈尔滨市今冬开栓供热以来投诉的热点问题。10月31日,记者从哈市住房局了解到,为解决新建住宅没有热源等问题,该局已建议哈市政府把供热纳入规划项目审批要件,并正式写进《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近期即可施行。届时,新开工建设项目,如果没有解决热源问题,将被禁止开工。

  新建住宅不供暖投诉集中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比较集中地接到了一些新建住宅没有供暖的投诉。22日,哈市松北区一新建小区居民孙女士投诉称,她在办理入户手续时,开发商向她收取了今年的包烧费,并承诺准时开栓供暖。可到了正式供暖时,小区里不但没有供暖,而且暖气管道里连滴水都没有。记者调查了解到,孙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开发商虽然收了居民的包烧费,但是并没有办理供热并网手续,也没有与供热单位达成供热协议,致使小区没供暖。

  记者综合近期本报供热投诉发现,类似这种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没有办理供热并网手续,致使小区没有热源无法供暖的投诉近期比较集中。

  孙女士认为,开发商为了省钱或其他原因,不交供热并网费,结果让居民挨冻,这严重侵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针对这种现象拿出解决办法来,以保证居民的正常用热。

  房子开工前须先解决热源

  据哈尔滨热电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滨生介绍,开发商会在建设小区的过程中,寻找热源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协议后,供热企业才能供暖。在这个过程当中,开发商需要交给供热企业上百万元甚至更高的一笔并网费用。当开发商在建设后期出现资金短缺时,就容易出现没钱交并网费的问题,导致小区居民无法用热。

  哈市住房局供热规划建设处处长孙福滨表示,为避免开发商不交并网费致使新建住宅不供暖的现象再度发生,供热办建议政府将供热列入规划项目审批要件当中。也就是说,一个新项目在开工之前,必须提前确定供热方式,并解决热源问题。目前,该建议已获得哈市相关部门认可,并正式写进《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近期即可实施。《办法》实施后,供热将成为制约开发商违规开工建设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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