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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三表”安装前实现100%受检

发布时间:2010/07/16

    本报讯 (记者 郑旭光)“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安装使用前实现100%受检。昨日,记者从平潭质监局获悉,平潭已出台《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建立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
    《意见》要求保障各类计量用具计量精准,特别是关系民生的医用计量器具、电子秤、出租车计价器、电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其中,“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将实现安装使用前100%受检,而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的受检率也要达到98%以上。
    另外,《意见》提出到2012年,落户平潭的大型企业、省级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及综合能耗5000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重点耗能企业安装能源计量仪器,投入实际应用后,由市质监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按企业实际投入经费的50%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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