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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供热时间提前5天 10月10号开供暖

发布时间:2012/10/11

    从昨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供热保障动员大会上传来消息,今后供暖季要提前5天,即从每年的10月15日改为10月10日开始送暖,停暖时间也顺应前推5天,即从4月15日提前至4月10日。会议强调,供热期间各供热单位决不能擅自停暖、限暖,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动员大会要求,各区(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供暖保障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做好今冬明春城市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10月10日开始供热。供暖时间调整后,还要注意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或提前或推迟供热。
    乌鲁木齐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集中供热,供暖季一直是10月15日至来年4月15日。近几年来,受大气及环境变化的影响,每年进入4月乌鲁木齐气温都已较高,尤其临近供暖结束时,常有市民呼吁热企“看天供暖”,于是从今年开始,乌鲁木齐调整供暖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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