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电子

银川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12/09/24

   本报讯  银川新建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及2007年10月以后竣工的补装建筑,不再按面积收采暖费,要依实际热量计价收费;若有供热单位具备条件却拒不按热计量收费,用户只需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的85%缴纳采暖费。
    21日召开的全市供热工作会明确提出,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采暖费的收缴,依旧实行“两部制”。也就是说,基础热价只占总价的30%,剩余70%实行计量收费。同时,银川市将取消“多退少不补”的缴费规定,真正实现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此外,各供热单位不得擅自限暖或停暖,也不得因欠费问题影响交费居民冬季正常采暖。
 

上一篇 : 今冬供暖两万户首次试点按热计量收费

下一篇 : 徐州天然气将实行阶梯气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