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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阶梯用电

发布时间:2012/08/23

    日前,笔者从渠县发改局获悉:省发改委发出《关于居民阶梯电价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12〕940号),经省政府同意,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明确为每户每月15度。
文章出处:达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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