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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管道燃气 不再另收开户费

发布时间:2012/07/09

    记者昨天从温州管道燃气公司了解到,根据市发改委规定,7月1日起,市区取消了原先管道煤气多层用户2400元、高层用户2850元的开户费,对未通气的存量房新报装用户,统一收取改造费2000元,新建房子管道燃气建设纳入房屋开发成本,不再另行向用户收取。
    另外,在计量表后安装其它燃气设备设施,或燃气设备设施的拆、迁、改、修等费用,则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居民用户向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开通管道燃气,其预埋费或改造费由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根据供气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和安装等费用及申请使用燃气的具体流量协商确定。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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