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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要“加价”

发布时间:2012/05/17

  (记者彭跃东)5月16日,记者从2012年沈阳市城市节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上了解到,今年,市节水办要对全市日用水5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对计划用水单位实施超计划加价管理,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对拒不缴纳超计划加价水费的单位,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市节水办将加大对全市工业和大生活计划用水单位的管理力度,要重新核定计划用水指标。对浪费用水和不合理用水并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调整用水计划指标。

  市节水办在对用水单位检查时,如发现用水跑冒滴漏、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用长流水洗刷车辆以及冲洗食品、施工现场砖和砂石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缴加价水费。对拒不整改、拒缴加价水费的,市节水办将会同行政执法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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