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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将推行供热计量改革

    发布时间:2012/05/16

    日前,省发改委《吉林省2012年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得到省政府批转,我省将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及供热计量改革。

    推进天然气按热值计价改革

    《意见》中提到,我省在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上,将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抓好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探索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和集合票据试点。

    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推进天然气按热值计价改革,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推行供热计量改革。

    建立区域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扩大统筹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试点。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增长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此外,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我省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保障、卫生急救、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大病救治、信息化等公共卫生 “六大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镇赉县、乾安县、农安县和延吉市等4个县(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管理权限,进一步减少投资、社会事业等领域审批项目。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试点。全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强化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大力推进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做好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顶层设计。围绕统筹城乡发展、金融科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选择部分县(市)开展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积极推进长东北战略新兴产业和延龙图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两个试点。以推进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中新吉林食品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为重点,推动对外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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