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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5月25日举行 分档和电价公开

发布时间:2012/05/11

    生活报5月11日讯 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将于5月25日召开“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对全省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省物价局在该局网站上公示了参加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同时公开了电量分档和每档电价。

  据悉,全省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的方案有两种(请参照以下表格)。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即对应方案一,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8分;对应方案二,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5分。此外,对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基数。

  我省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户月用电量130度及以下的,用电价格仍为每度0.51元;131度-220度(含220度)之间的,每度提价0.05元;高于220度的,每度提价0.30元。

  方案二:居民用户月用电量150度及以下的,用电价格仍为每度0.51元;151度-240度(含240度)之间的,每度提价0.05元;高于240度的,每度提价0.30元。

  链接:一户一表,包括水表和电表,一户一表就是由供电局将计费电能表直接安装到每一户居民住宅,由供电局直接对每一户居民住宅抄表电费。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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