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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供热通过民生“大考”

发布时间:2012/04/27

  东北网齐齐哈尔4月29日讯 2011至2012年度供热期于本月结束。我市供热行业全力以赴,加大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大部分的住户在寒冷的冬季如期享受到了期待的暖流。25日,记者从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我市供热效果好于往年,供暖投诉大大减少。同期相比,群众投诉率下降30%,投诉数由800余件下降到560件左右,满意度明显提高。

  供热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是一场民生“大考”。我市的供热工作一年比一年严峻,市政府、市住建局及供热企业克服了重重困难,在煤价上涨、运力紧张、管网设备老化、部分旧楼房御寒能力差等矛盾中,尽一切努力保障愈发脆弱的供热采暖系统平稳运行。

  半年的供暖质量平稳运行,室温升高、投诉率下降的背后,是政府、供热监管单位、企业用上半年的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换来的。低温楼改造的继续推进,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监管力度的加强,无疑都为2011-2012年度采暖期的供热质量上了“保险”。

  供热难的原因之一,是我市冬季供热期长,老旧楼房相对多,部分楼房密封差、墙体御寒保温能力低,供热管网老旧热能损耗大,致使我市供热期部分楼房的室温始终不达标。为让老百姓住上暖屋子,市委、市政府将低温楼改造工作确定为2011年二十件实事之一。采暖期前共完成52.2万平方米、113栋低温楼的外墙保温改造及楼梯间塑窗更换。

  低温楼改造后供暖质量“立竿见影”,进入采暖期后,通过对进行低温楼改造的小区进行了实地测温,同改造前相比,室内温度均有3至4摄氏度提高。北三区在对低温楼改造的同时,对小区整体环境也进行了综合改造,一举改变小区环境过去脏、乱、差的局面,百姓不仅住上了暖屋子,居住环境也变“花园”。更让老百姓高兴的是,随着室温的提高,小区环境的美化,房屋无形中得到了升值。

  为使各供热企业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市住建局及供热处严格依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建立了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于供热期前按照一定标准向市供热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因供热单位责任需要赔付的,可以由供热主管部门在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直接向用户支付。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强化了管理手段,加强了制约措施,提高了城市供热服务质量,保证了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了热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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