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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将双月抄表收费

发布时间:2012/03/26

    从2012年5月抄表计量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缴费将更方便。记者3月20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方便缴纳水费,减少缴费次数,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将对该公司已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实行每两月抄表收费一次。

  据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每月抄表收费,以后改为每两月缴费,居民一年缴费次数将减少一半,方便用户,又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据悉,实行新的缴费方式的用户包括直接将水费交至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收费网点及工行、中行各收费网点的纯居民用水户。用户居住的小区内,将张贴通知,用户将收到短信,告知是逢单月抄表收费还是逢双月抄表收费。逢单月抄表收费的用户,在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抄表后15日内缴纳水费。逢双月抄表收费用户,于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抄表后15日内缴纳水费。

  不过,实行每两月抄表收费一次的方式,并不是针对所有的用户,属总表方式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属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性质的用户仍按原方式抄表收费。
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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