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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加强推进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计量改革

发布时间:2012/01/30

    2011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5.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居第22位,在中部六省、周边五省均居末位,这是我省CPI涨幅连续两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去年,我省还全面清理了171项违规收费项目,停止不合理涉煤收费3项,取消107项不合理收费。同时,对违规收费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各市、各主要部门均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

  2012年,我省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水资源和供水价格的监管,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改革,并对非居民生活用水的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加价办法,以及对高耗能、高污染等限制类、淘汰类工业企业的“差别水价”制定政策。同时,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简化小型微型企业排污费的计算方法,研究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推广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今后,我省将加大价格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分行业治理的思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查处商贸流通企业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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