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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验收合格后将按热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11/12/29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王光照) “验收合格后,安置区将按热计量收费。”28日,由本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济南热电联合组织的“百姓温暖使者”将走进西客站片区,与物业、居民代表座谈,对市民提出的各种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28日,“百姓温暖使者”走进西客站安置区后,首先与物业、市民代表座谈,了解居民对供暖服务的需求。市民代表纷纷发言,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咨询。而供暖何时才能按照热计量收费,成为安置区居民关注的焦点。
    其中一位居民说,安置区居民原来都是该片区的村民,烧蜂窝煤用土暖气供暖,现在搬进了新家,大家加入集中供暖的愿望非常迫切,但由于收入有限,个别家庭交取暖费有些吃力。
    “我们听说有些小区供暖可以按照热计量收费,不知道西客站安置区能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这位居民说,如果按照热计量收费,每家每户可以按照需要,随时调节阀门,如果家中没人,就可以将采暖设施关闭,这样节省了流量,可以少交取暖费,让更多安置区居民受益。
    对此,济南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西客站安置区房屋保温效果很好,符合热计量建筑节能的要求。同时,安置一区、二区建设时,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但是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验收,等到热计量表等计量设施合格后,就具备了按热计量收费的条件。
    另外,一些居民还对供暖热计量的收费标准及两部制热价中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各占多少进行了咨询。对此,济南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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