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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新型智慧城市与传统智慧城市混为一谈

    发布时间:2017/03/03

        席大大在“十三五”规划中中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战略层面发展产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再次提上议程。

    新型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并非新的概念。自从2014年提出以后,就吸引了众多资本及创业者的光顾。但在2016年中国“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新型智慧城市却不同于传统智慧城市,它有着新目标、新思路、新原则、新内涵、新方法、新要求。
      新目标:以城乡一体、人与自然一体的“绿色协调”发展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长远目标
      在关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方法论研究中,是“着眼于解决当前城市病为主,还是着眼解决城市发展未来为主”的命题,事实上就是一个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问题,二者本质上统一的,不解决好当前城市病无以谈未来,不着眼于城市未来当前的城市病永远也无法根治。
      新型智慧城市聚焦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两主要目标,从时序上讲是明确近期目标重点,从内涵上讲是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仅仅如此,城市仍然难以良性发展和智慧起来,只有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把人类在“愚昧”状态下破坏了的相互和谐的自然关系“回归自然”,实现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
      在2016年中国首届新型智慧城市高峰论坛上,国家信息中心专家指出:“北京无论你信息化应用程度有多高,交通拥堵与雾霾两大问题不解决,没有人会感觉是智慧的。”然而,要彻底解决这两大问题,单纯靠信息技术手段,单独就城市医“城市病”是没有出路的。北京的“奥运蓝”、“APEC蓝”是一个短暂的成功试验:“限车、限人、限产(污染企业)”揭示了“城市病”的根本原因所在,那就是城市必须解决“浮肿”问题,根本出路是城市“瘦身”减肉、乡村“健身”长肉。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以户籍为代表的城乡区别性政策、差别性制度,从而形成人为制造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形态。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社会、经济都起到积极的稳定作用。在市场经济时代,由于巨量的人流、物流、现金流,在这个“二元结构”中自由的、快速的、无序的穿梭,打破了原有稳定的相对良性循环的社会状态,由此产生了资源过度开发、城市负载过重、乡村社会功能“萎缩”等“社会综合症”。几亿农民进城所带来的城乡综合症,不是简单取消城乡区别户籍制度所能解决的问题,城市病已不能单靠就城市医城市所能解决,需要是真正的城乡统筹一体化协调发展,如果单就推进城市智慧化而忽略乡村智慧化,那就必然会形成网络世界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新的“城乡综合症”。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扩大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所以,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必须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把新型城镇化,把智慧乡村及智慧农业等纳入统筹规划目标。
      “返乡运动”假想:假如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体,打造城乡一体化的智慧化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通过智慧乡村建设,“可以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更多困难群众用上互联网,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让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样享受到良好健康医疗服务,让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样享受生活的便利,通过社会信息大数据的开放共享让年青人在乡村同样可以分享创新创业的社会资源。假如把这些完全可以办到的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办到了,产生“亿万人群返乡安居乐业,千万企业下乡或到小城镇生产”,城市的拥堵污染,农村的“空巢”、“空心”等“疑难杂症”一药即除方显智慧。
      新思路:以“创新一体化机制”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思路
      过去传统的思路抓智慧城市建设,同样强调创新,但着力点首先强调的是技术创新,研究的是如何应用新技术,项目创新如何利用PPP模式,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客观上是技术创新是科研机构或专业公司的责任,智慧城市建设只是应用其成果;项目建设创新的PPP模式只见雷声不见彩虹,难以落实。根本原因是这个“创新”是缺乏创新环境和创新动力,是在“舍本逐末”。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成果的基础之上,新形态建立在新的技术上,当技术创新(生产力)的成果能够支撑新的形态要求时,新的高级形态构建的关键就是体制机制(生产关系)的创新,所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根本思路就是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着力点,构建“一体化的在线服务台”、“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以适应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使之达到最佳效果。
      前几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上效果欠佳,遇到了一系列难题和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从上至下误入了“技术主导”推进思路的误区,没有把与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首要任务。智慧城市乃至核心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本质就是要实现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然而,我们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体制,分部门、分行业各自为阵的建云计算中心、建大数据中心,建信息应用系统,不仅没有实现开放共享,反而更加固化了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与智慧城市的目标产生了“缘木求鱼”之恶效。
      当前国家主导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形成了巨大动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其实就是智慧城市之智慧政务的核心,也可以将其视为智慧城市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么互联网+政务服务用什么样的思路去做“+”法,其最终结果必然大不相同。
      第一种思路做“+”法,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做“+”法,这种做法很简单,保持现有各级各部门的体制机制不变,各部门把自己业务职责内的公共服务入口搬到互联网上,建立虚拟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完全可以做到,而真正实现“一网通办”难度就大了。比如,我们在世纪之初开始办政府网站时,就把“信息公开、在线交流和网上办事”列为三大基本功能,十多年过去,全国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交流功能基本都具备了,而网上办事基本没多少;再比如,党中央国务院下大决心推进的行政审批改革,反复多次减少审批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并为此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十多年过去了,垂直部门的审批仍然是各自为阵,把审批者搬到集中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审批系统仍然无法对接,根本无法一网通办。究其原因,技术不是问题,问题在体制。互联网+政务如果仍然还是如此“+”法,结果将同样。
      第二种思路“+”法就是用互联网思维做“+”法。由内而外,从改革创新政务服务制度体系着手,彻底破除部门间壁垒,把以“部门”为中心设置的办事流程,改革成以“市民”为中心的办事流程,真正实现跨部门协同,构建一体化的网上政府,就能实现真正的“一网通办”,唯有如此才达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最佳效果。
      新内涵: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内涵
      习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明确提出了网信事业要以人民为中心,并对新型智慧城市的内涵作了详细描述:即“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领导在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时,反复强调要聚焦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两大目标。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无论选择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哪,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智慧产业发展等等,都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用为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最终体现在民生上,让老百姓有获得感。
      新原则:即以信息数据等社会资源“开放共享”为基本原则
      习总书记2016年10月9日在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第36次集体学习时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实现“三融五跨”大协同,这是“开放共享”的具体体现,这将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传统智慧城市建设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就是信息壁垒,新型智慧城市之所以新,就是要打破壁垒,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源开放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真正贯彻落实“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真正实现“三融五跨”的目的,必须做到自始至终、自上而下坚持这个原则。每个部门、每个行业上自国家部委、下至基层单位,都要明确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的目录、方法和进度表,公之于众,每个企业、每个系统都要遵循统一的开放共享标准,按照“三融五跨”的要求规划建设任何一个信息系统、数据库。
      新方法:以“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基本方法
      习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的推进方法,也可以说是针对传统智慧城市“各自为阵、无序展开”的推进方法的一个根本性改变。
      “分级”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解决了国家部委、省、市、县各自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将会有效避免职责不清、越俎代庖的混乱局面。在传统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只见“智慧”不见“城市”的根本原因就是上下职责不清造成的。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在抓智慧城市建设中以部门履职为中心力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恨不得把市县乡村的工作“一网打尽”就“智慧”了,因而建设了大量的全国性、全省性落地应用系统,这些系统落到了基层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填报数据,落地“智慧”系统苦了基层无休止地反复为各个部门系统填数据,而这些数据又被系统设计者认为是“保密”,设权限,基层连利用其为民服务都不行。所以这样的“智慧”系统越多,落到基层城市政府组织就越“愚笨”。原因在于没有把分级职责明确,部省设计者们关注的是宏观决策管理,根本没有经验和精力顾及城市管理服务的“吃喝拉撒睡”这些细微小事,“一竿子到底”的系统部署实施,部门宏观管理分析因为数据上来了,看似“智慧”了,事实上却造成了大量无效数据与虚假信息产生,造成了基层的无赖和混乱。
      新要求:“安全可控”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新要求
      习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传统智慧城市建设基本上是采取的是改革开放初期“先上船再买票”、“先建设再规范”和“只求所有不求所控”的理念建设,忽略了安全体系建设,网站、应用系统、云平台、数据库等设计建设时大都忽略了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检测要求,轻者导致运行不稳定,重则数据严重丢失,更为严重被攻击篡改,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失,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当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把网络数据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民族安全的高度来认识,与基础支撑平台、应用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检测验收,使之真正达到“安全可控”的新要求。
      网络信息安全要做到“自主可控”涉及到三个层面:首先是人,设计者、建设者、管理者、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建立与强化,专业安全人才队伍的培养与约束,都是安全可控的第一要素;其次是技术,要充分应用先进的安全防范技术,包括尽可能选用国产硬件设备,尽可能选用自主可控的软技术,没有先进的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安全可控”就是一句空话;再次是制度约束,建立严格严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这是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的有效保障。 来源:智慧城市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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