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3
12月9日上午,阳江市2016年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听证会在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举行。
会议就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进行公开听证,征求市民代表意见。听证会上来自消费者、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专家等各界的15名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充分讨论,同意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并按此对现行水价进行微调。
代表听证: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据悉,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下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要求,我市城乡生活、生产(自来水生产)、经营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水资源费上调后,直接影响自来水生产企业的保本微利经营,增加生产成本,为补偿部分供水成本费用,而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与会代表对此进行听证。
代表关注:水价调整标准如何界定
按省《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此次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上调0.08元/立方米,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虑联动机制中的供水企业合理产销差率,按16.31%的平均先进水平计算,实际应该对现行各类水价调升0.10元/立方米。即本次水资源费上调后,用户的终端水价调升0.10元/立方米(如阳江市区第一阶梯居民生活水价由现行1.70元/立方米调整到1.80元/立方米,其余各类用水价格相应提高0.10元/立方米)。
代表表示:联动机制对用户影响甚微
听证会上,专家代表和价格监审机构对阳江市供水企业近年来在自来水供应经营投入进行分析,并对调升水价核算,认为阳江市实施联动机制对用户影响有限。按居民用水平均每户每月用水约20立方计算,实施联动机制调升终端水价0.10元/立方米(在原水价标准基础上调升水资源费)后,每户每月约增加支出2元,非居民用户增加支出比例更小,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用户的正常生活影响十分有限。
代表声音:联动调价后提高服务水平
代表们希望,实施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调价后,自来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服务举措,更好服务于市民。
据悉,截至2016年9月止,广东省已有10个地级市因水资源费标准调整而已重新调升用水价格,还有惠州、江门、云浮、东莞、河源等五市实施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来源:广东水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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