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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五成住房将实行热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11/09/02

  商报讯(记者 齐琳 张慧敏)今后北京民用建筑的供暖将一改此前“按面积”收费的一刀切政策,转向“谁用热,谁交费;用多少热,交多少钱”的收费办法。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北京一半的现有住宅房屋将实行热计量收费。

  《规划》明确提出,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其中,到今年年底前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2012年年底前完成既有普通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十二五”期间,符合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

  “符合标准的住宅占现有量的50%。这意味着,一半现有住宅到2015年供暖将实行热计量收费。”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计量收费的供热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整楼计量、按户分摊;另一种为直接分户计量。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居民家中均需要安装热计量装置。为此,北京市已经从去年起要求所有新建居民住宅供热管线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原有建筑也将进行热计量改造,主要是加装计量装置。

  “目前按照面积计算取暖费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毕竟有的家庭可能需要烧得热一些,有的家庭可能少一些,对于热量的需求不同,理应缴纳的费用不同。”据北京金房暖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此前曾在一家小区的一栋楼房进行了热计量测试,参与测试的30户居民中,有16户居民的热计量供热费高于按照面积收取的供热费,而在实际收取供暖费时,该公司按照每平方米最高30元封顶的方式收取,对于居民多出的热计量费并没有收。

  “下一步我们会制定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推进居民供暖‘暗补改明补’、低保户等困难群体采暖费救助办法、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装置维修检定费用负担办法等配套政策,肯定会考虑老百姓的需求,解决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政市容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将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从2012年起,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修订后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地方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热量与采暖能耗指标达到节能75%的水平。

  “十二五”期间北京还将给老房子穿上隔热保暖的新衣,使房间冬暖夏凉。 根据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十二五”期间,将完成6000万平方米,约为非节能既有建筑总量的39%,其中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3000万平方米。王飞/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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