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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暖有望抄表到户

发布时间:2010/12/21

  昨天下午,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价费咨询座谈会上获悉,全省菜场摊位费已经在降低,其中芜湖已经免收摊位费240万元。同时,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热将与水、电、气一样,朝着抄表到户的趋势发展,届时将不会有“热损费”“用多用少一个价”等问题。

  换届后需重新报备

  “业主委员会换届后,收取的物业费是否重新审批?物业公司收取的公摊费用账目是否应该公布?”居民董先生这样询问道。同时,董先生介绍,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2007年进驻的,多层按0.47元/平米、高层按0.8元/平米征收物业费,但另外收取高层每户每月8元的电梯费。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物业费应该先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后报合肥市物价局备案;协商不成的,由物价局直接定价。业主委员会换届后,物业费需要重新协商和报备。按照有关规定,电梯上下所产生的电费在物业费之外,但是其具体账目需要对业主公布,不公布属于违规行为。

  建议在社区医院买药

  省城一单位的葛先生反映,他与母亲在同一家药店购买同一种药品的价格却不同,“我妈买要13元,我买只要9元。现在药品实行最高限价,能否要求药店将限价表格张贴在店内。”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药品价格管理形式看,实行国家定价、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但同时也存在经营企业根据门店位置、经营成本等制定市场调节价。“药店在最高限价以下,可自主定价。不管是哪一种,我们都要求明码标价。”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最高限价的药品品种繁多,市民可上网查询或去物价部门咨询。建议大家多在社区医院买零差率的药品。

  240万摊位费已免

  在座谈会上,记者还获悉,为了降低农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物价会同其他部门在全省努力实现摊位费至少降两成的目标。芜湖、亳州等市已经在陆续开展,其中芜湖对蔬菜摊位费进行全免,共免去240万元。

  天冷了,供暖费用也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热点,今年与往年一样按17.5元/平米征收。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合肥属于非强制性集中供暖城市,所以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如“热损费”“蹭热”“用多用少一个价”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合肥热电部门的供暖大部分只到小区关口,小区关口与用户家庭之间产生的费用常成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供暖应该与水、电、气一样,朝着抄表到户的方向发展。(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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