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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47个小区今冬供热将实现分户计量

发布时间:2010/11/17

    “用多少热,就交多少钱”,当错综复杂的供热矛盾伴随着寒冬困扰着市民时,这种理想的供热模式总被人们千呼万唤。今年,山东省日照市245.1万平方米建筑可实现供热分户计量,占总供热面积的35%,其中包括47个居民小区和37个企事业单位。

    简单地说,分户计量就是在每家居民家中安装控制器和计量表,通过仪表显示数据来收取采暖费,即“用多少热,交多少费”。这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方式,国内唐山、威海、东营等地都已开始尝试。与传统的集中采暖相比,民用建筑一个供暖季可节约热费20%左右。“热了开窗户,冷了就投诉”,“一户不缴费,整个单元挨冻”,“用多少热都交一样的钱”……这些错综复杂的供热矛盾,将因为分户计量的实施宣告终结。

    今年采暖季,具备热计量条件的用户将实行按热量收费,供热计量价格实行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相结合,基本热价按总热价(面积热价)的50%计算。居民住宅基本热费为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2元/千瓦时。非居民住宅基本热费为16.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7元/千瓦时。

    热用户需在供热开始前按现行面积收费办法预交热费,供热结束后按两部制热计量收费办法进行结算。对居民用户当按两部制热价结算热费高于按面积结算标准时,执行按面积收费标准;低于按面积计算标准时,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差价。

    早在今年4月,市热力公司就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日照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供热计量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供热计量工作的开展。先后多次到热计量工作开展较早的唐山、威海、东营等地市学习取经,并邀请供热计量方面的专家举办供热计量知识讲座。

    今年,所有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工程,包括47个居民小区、37个公共建筑单位,需先向供热企业申报,由供热企业审核,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今冬可以实现分户计量。(夏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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