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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预热提前一周 山东省要求按用热量计价

发布时间:2010/10/27

    舜网讯 一场大幅降温,更让人们期待暖气到来。记者从26日在济召开的山东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供热已全面进入临阵状态,有望全面提前一周试供热。 具备条件的建筑今年将实行按热收费,各地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全面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时间表。

    据介绍,目前全省47个设市城市和 48个县城实行了集中供热,其中商河、临邑、宁津、汶上4 县为今年新增。供热面积 4.6亿平方米,设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44.3%。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青岛、淄博、德州、泰安、莱芜6市已完成打压试水,随时可以转入正常供热,我省要求各地10 月底前必须准备就绪。为应对天气变化,确保供热质量,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行供热预热期制度,提前一周试运行。

    业内人士介绍,在供热季到来前进行预热,能更好保证供暖效果,同时,预热期进行供暖试运行,供热单位能及时发现供热系统中跑、冒、滴、漏现象,同时也有利于发现供热系统中存在险情隐患。按惯例,我省集中供热时间为当年 11月15日到次年 3月15日,按照新的要求,集中供热系统11月8日将全面进入预热期。

    冬季供热,热煤储存是个重要环节。据省燃气热力办调度的数据,截至10月18日,全省累计进煤 601.5万吨,库存 441.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4% 、10% 。其中,青岛、济南市区热煤库存量分别达81 万吨、49万吨,占冬季用煤总量的66% 、33% 。

    我省热煤主要依靠省外,易受天气、运力等因素制约。为此我省要求,每个供热企业存煤至少要够“吃”30天。并将逐步把热煤纳入电煤保障范围,开通热煤绿色通道,确保运输畅通。省内煤产地则被要求将煤炭优先用于冬季供热,否则不得外销外运。

    今冬是我省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首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介绍,目前全省已有达到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 3571 万平方米,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1614万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表 29.8万块,居民40.2万户。对这些建筑的热计量装置,供热企业要联合计量产品供应商逐楼逐户检查修换,确保正常使用,今冬必须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否则将追究供热企业领导责任。

    同时,我省将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施工许可、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热。并要求各市、县要抓紧制定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全面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时间表。

    燃气方面,据介绍,由于省里提前与中石化、 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大公司衔接,今冬明春的供气计划目前已得到基本落实。今年全省新增天然气管网 1.1 万公里,新增用户 60.6万户,17个设区城市、31个县级市和 50多个县发展了管道燃气,城镇燃气管网 1.4万公里,居民用户达500万,前三季度,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累计供气 30.7 亿方,同比增长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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