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新疆:分户停暖需提前10天申请

发布时间:2010/09/20

    (新疆日报网)今冬采暖期,居民若外出想停暖,该怎么办理手续?

    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工作人员表示,停暖需提前10天申请。但只限于分户供暖的用户,采暖费将按50%收取。但如果属单管循环串联式的供热管网,则不能申请。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向供热单位缴纳一定的基础热损耗费用是合理的。热计量采暖费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热价50%的标准确定,所以在供暖前10日已经申请报停的分户计量用户,只需缴纳每平方米11元的基本采暖费。

    今年,各供热单位在供暖前不仅要公开供暖服务承诺,公示供暖区域内的维修服务内容,还要将维修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告知小区居民。同时,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上一篇 : 张家口市政公用热力集中供热管网全线贯...

下一篇 : 二连市建设局提前谋划集中供热工...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