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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0/09/15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管敬华)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的实际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该《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设施养护、排水管理、污水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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