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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31

    近日,为应对全国各地频发的暴雨洪涝灾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该省各城市相关主管部门保持警惕,保水源、查水质、做储备、勤报告,多举措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局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市供水水源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配合环保部门对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针对汛期特点,增加巡查和水源地水质监测频率;对水源地周边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登记造册,配合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洪涝季节由于污染源泄漏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各地有关部门要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全流程、高频次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水质,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做好应急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理药剂的储备,备足备齐各类抢修物资。要加强应急水源储备,配备必要的取水、净水设施,加快输水管道等设施建设,实现净水厂之间的原水互供。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防汛期间,各级建设部门和供水企业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供水安全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环保、水利等部门和供水企业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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