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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将完成 有望按热付费

    发布时间:2010/08/11

        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获悉,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开展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目前已进入现场施工收尾阶段,雅清小区、中基礼域等29个试点小区将全面进行检查验收,有望实现按“热”付费。

        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四月份市政府下达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任务后,该局制定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及节能改造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首先对我市达到节能标准且采暖已实行分户、符合改造条件的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从中筛选出29个小区共460万平方米作为这次改造的试点项目,确定对其供热系统计量、温度调控装置以及换热站供热管网热平衡进行改造。

        改造工作于5月初正式开展后,在相关政策不明晰、部分群众不理解、改造工作时间紧、经验不足、资金不到位等各种困难下,建设局迎难而上,编印发放了5000余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宣传册》,向广大市民宣传实施供热计量的重要意义。同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样板引路的办法,努力解决项目实施初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终顺利打开了工作局面。

        29个小区热计量改造后,将有望执行按热收费,供热计量价格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试运行期间暂按“多退少不补”政策执行。并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所谓基本热价,就是现行建筑面积热价×50%,而计量热价则是(现行建筑面积热价-基本热价)÷(当地平均采暖耗热指标×采暖季小时总数)。而居民要交的总热费则是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现行建筑面积收费办法结算。试行期间,暂不考虑房屋的朝向、户间热量修正系数等因素。

        据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市改造目标为460万平方米,加上近两年实施的200万平方米的试点任务,已经超额完成国家、河北省“十一五”下达我市的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下一步,建设局将按照制定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验收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好各改造小区供热系统测试与预验收,为今年冬季顺利供暖和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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