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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计量争议委托第三方检测

发布时间:2010/06/25

     时报6月24日讯 市政公用部门公布的燃气行业服务标准,在申请开户、事故抢修、投诉建议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如果用户与企业在燃气计量收费方面有争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企业恢复供气,必须事先通知用户。瓶装液化气企业为用户提供送气上门服务的,应在3小时内或约定时间内送达。送气上门后,用户要求对液化气瓶安装、调试的,还应当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服务,并予以检漏。

     由燃气表计量不准等问题引起的纠纷,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经检定,燃气计量装置的流量误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燃气经营企业应支付检定费用;校验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由用户承担校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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